问题 | 销售有毒有害物品罪金额认定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销售有毒有害物品罪的罚金数额确认过程中,会参考到多个重要变量,包含销售商品的数量以及违法获得的利润数额等等。
一般的认知是,如果销售金额庞大同时违法所得也多的话,那么将会对犯罪行为施加更重的刑罚。 然而这种判断方式并不是单独以金额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还需要考虑到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等等。 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具体案件的特殊性,罚金数额的确定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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