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取贷款罪欺骗手段的认定证据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骗取贷款犯罪的定罪过程中,有关行为人采取了何种欺骗手段的关键证据常常包括以下内容:虚构的财务报表、虚假的贷款用途描述、人为制造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以及对实际经营状况的误导性描述等等。
此类证据能够清楚地揭示出行为人正是借助那些欺瞒之策来实现获取贷款的目的。 例如,如果我们发现在提交至银行的那份财务报表上,营收数据被大幅度夸大,而且这种夸大几乎无一例外地是为了符合贷款审批的特定要求,那么这无疑将成为证明行为人采用欺骗手段获得贷款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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