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律师代理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任何一桩刑事诉讼案之中,依据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方的委托请求亦或是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定委任,代理律师都有资格为他们提供完整的辩护服务。
同时,律师也必须尽力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相关问题提出有利于他们无罪辩护、减刑或免于刑事处罚的各项资证及意见。 从犯罪嫌疑人首次受到侦查机关的询问或者人权遭受非法限制的那一刻开始,他便拥有了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而在侦查阶段,他只能选择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同样地,被告人也可以随时委托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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