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于刑事责任的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有若干情形符合免于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要求,以下列举其中主要的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某种罪行的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不严重,无法被视为犯罪者将受到刑事处罚。 其次,倘若已经超过了刑事追溯时效期,那么该案将被自动撤销而不被提起诉讼。 此外,根据特别赦免令的判决,某些人士或群体可能得以免受刑罚。 再者,若某项犯罪属于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类型,并且相关人员并未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请求时,司法机关同样不会启动刑事程序。 最后,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时,刑事案件也会自动终止。 当然,以上所述仅为部分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实际情况还需结合各类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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