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价值减半的情形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犯罪预备或实施阶段遭到公安机关的及时阻止,盗窃所涉及到的财产价值可能因此未能达至预设值,甚至还可能发生价值大幅缩水的状况。
例如,在盗窃罪行已经实施过程中,涉嫌盗取的物品遭受了某种程度上的毁损以至于无法完全利用,或者因为侦查工作的推进,部分被盗物品已成功追缴归案。 另外,也不排除有盗窃嫌犯出于悔过之心,主动交出部分赃物,从而使其实际获得的财产价值大幅度降低。 对于少数特定类型的财产,由于价值评估标准的变更或者重新鉴定,可能导致其价值受到重估,进而诱发价值减半的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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