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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监外执行的条件明确规定需满足以下几个方面:首要因素为患有严重疾病急需接受长期治疗且无法在监狱中进行的情况,保健方面应委托监狱或看守所进行详细评估和记录备案;
其次,女性犯罪嫌疑人民可以因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而申请监外执行;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生活无法自理、且暂缓行使监禁权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也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
关于监外执行的流程,通常需要监狱或看守所在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生存需求及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提出书面意见,然后上报至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立于设有区的市级一级的公安局寻求审批批准。
针对罪犯患有严重疾病,确需进行长时间的保外养病治疗的情况,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全面诊断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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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