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后监外执行的司法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判刑之后,若需实施监外执行,则必须按照严谨的司法程序来运作,其中包括诸多步骤:首先,由罪犯本身或者其亲属向执行机构提交实行监外执行的申请,同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例如病情诊断报告等。
其次,执行机构将会对该申请进行全面的审查,一旦认定申请符合相关规定,便会将相关资料递交至监狱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进行审批。 接下来,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和审议,以确认罪犯是否真正符合监外执行的法律规定。 若经批准,相关部门会向罪犯以及执行机构发送决定通知,并且将相关资料抄送给检察院。 最后,检察院将对这一决定进行监督,倘若发现有任何不当之处,可以提出纠正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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