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凭三句辱骂的话能告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那些言语侮辱他人且性质极为恶劣者,可被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责。
寻衅滋事罪乃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或发泄不满而任意殴打他人,情节极其恶劣之人; 或是对他人进行追逐、阻截、侮辱、恐吓,情节亦非常恶劣之辈; 亦或是强行索取或肆意破坏、占有公共或私人财物,情节极为严重之人; 更有甚者,在公共场合制造喧哗混乱,导致公众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之人皆在此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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