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帮助犯的定罪和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对开设赌场行为中协助者是否应当判以罪名,这主要是根据其在整个开设赌场犯罪中所起到的实际作用与涉入度进行判断。
当行为人明确知晓他人正在进行开设赌场活动,却依然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例如提供充足的资金、合适的场地、关键性的技术支持等等,那么他可能将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协助者角色。 在面临刑事判决时,这类协助者通常将较之于主要罪犯获得更轻的刑罚,或者是得到减轻处罚甚至是免除处罚的待遇。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犯罪的性质、情节的严重性、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以及协助者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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