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失的类型及判断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过失通常可被细化为疏忽大意之过失以及过于自信之过失这两类。
前者即通常情况下,行为者应能推测出自身行为可能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然而由于疏于观察或意识不到,从而未能做到预见。 进行这一判断的准则主要集中在行动当事人是否确实具备预见以及能否预见相应后果这两个方面。 而后者,即过度自信之过失,则是当行为人已经洞察到自身行为或事件可能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时,却盲目相信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规避这种风险。 此种情况下,需要根据行为当事人实际认识并判断到风险存在的可能程度,然后依据其个人主观认定来判定事情是否可以避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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