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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是不是签了认罪认罚书就一定会起诉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签署认罪认罚文书并不能完全预示着起诉的必然性。
认罪认罚书是一份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自愿且诚实地陈述自身罪行,承认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法律制裁的书面声明。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检察机关会全面权衡案件的各种具体情况,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影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过表现等多个层面的因素,以最终决定是否提起诉讼。
若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较小,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或者根据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免除刑罚的,检察机关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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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