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退赃怎么退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嫌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的被告人自愿认罪退赃的常见途径在于,主动向负责此案办理的相关执法机关表达拟进行的退赃意愿,并按照其指示将违法所得涉及的各项款项全部清理交付至事先约定好的专用账号内。
在此期间,被告人必须充分理解自己在退赃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积极主动地与执法机构相互配合,诚实、坦率地向相应人员详细说明赃款的产生源头以及最终流向。 然而,尽管退赃的整体流程及相关要求仍然会受到个案性质差异性以及执法机关具体规则制度等因素的影响。 不可否认的是,被告人的自愿执行罪行得到从轻处理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任何形式的违法行为人,他们在犯罪过程中所获得的所有财产都应该被追回或命令退还原主; 同时,未被相关法律禁止的合法个人财产应该立即还给受害者; 对于各种非法物品以及用于犯罪时所使用的个人物品,依法应予没收。 此外,即便已经被没收的财物以及罚款,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原则,统一上交给国家财政部门管理,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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