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玩忽职守构成犯罪违反的是什么原则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获罪玩忽职守,其违反的核心原则主要体现在罪责刑相适应以及罪刑法定这两个方面。
首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强调,刑罚的轻重必须与犯罪分子所犯下的罪行及其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相匹配。 对于玩忽职守的罪犯来说,他们由于未能履行或者是错误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引发了严重的危害结果。 因此,应该根据他们的行为性质、情节以及所造成的损害程度,来决定相应的刑罚,以此体现出公正与正义。 其次,罪刑法定原则也同样重要,它要求对于法律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判定有罪并加以处罚; 而如果在法律上未被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的话,那么就不能对他进行定罪处罚。 对于玩忽职守罪而言,其定罪量刑都需严格依据法律中明确规定的相关构成要件、刑罚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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