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袭警罪的故意内容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袭警罪的主观方面的故意内容特定地涵盖了行为人意识到攻击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而不仅限于意识到对方具有警察之身份;
此外,这种故意还应进一步延伸至对于被害主体处于履行职务,及其地位的认知,甚至是持有期望或放纵的态度去促使暴力冲突的发生。 比如,倘若行为人明确知晓警察正在处理纠纷、并开展执法活动时,却仍然蓄意实施暴力袭击警察的行为,就有可能触犯袭警罪法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