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如何认定侵占罪的数额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侵占罪的犯罪数额的确定通常依据于行为人事先所非法占有和掌控的财物的价值而确立。
运用广泛角度来看,行为人所涉嫌的侵占罪数额,其起始计量的标准,通常借鉴参考盗窃罪的同类案件的起始金额。
但若存在的争议在于侵占物为被委托得以暂时保管的他人财物时,该类情况下财物数额的核算则需要以财物真正的实际价值作为基准。
若涉及存在对遗忘在公共场合或隐藏于地下的财务等遗失所有权的物品,其核算价值应当以行为人涉及非法拥有和控制的财物价值为基本准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3:4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