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方身处外地时是可以进行起诉离婚的。
通常来讲,是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行使管辖权; 要是被告的住所地跟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从离开住所地开始,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可别把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也算进去。 要是女方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了,那男方就可以向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要是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向原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说,男方在外地并且满足上述这些条件的话,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去提起离婚诉讼的。 不过,具体到每一个实际的案件,那还得结合详细的案件细节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综合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男)与小丽(女)结婚。小朱长期身处外地工作,后小朱欲离婚,小丽不同意且不愿前往小朱所在地协商。小朱认为自己身处外地,不知能否起诉离婚,且对管辖权存在争议,不知是该向自己所在地法院还是小丽所在地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若小丽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相同,按规定应由小丽住所地法院管辖。 2、若小丽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应向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如果小丽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小朱可向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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