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去原来登记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并非必须得去当初办理登记的地方。
通常来讲,夫妻双方得一块儿去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这件事儿。 要是走诉讼离婚的路子,那就得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得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 2.要是原来办理登记的那个地方已经没,或者没法办理相关业务,那可别着急,赶紧去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专门的婚姻登记机构咨询一下,弄清楚具体该到哪儿去办理以及办理的流程是啥样的。 3.这里得特别提醒一下,不同的地区在办理离婚手续方面的具体要求可是不太一样的,所以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最好提前好好咨询一下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找专业的律师咨询咨询,这样才能确保整个办理过程顺顺利利的,不会出现啥岔子。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小朱认为应去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离婚,小李则认为可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僵持不下,小朱还提出若诉讼离婚不知该向何处起诉,且担心不同地区办理离婚手续要求不同会有麻烦。 案情分析: 1、关于离婚登记地点,按照规定,并非必须去当初登记处,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办理。 2、对于诉讼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时,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不同地区离婚手续要求有差异,办理前应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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