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中遗忘物的认定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侵占罪中遗忘物的认定分析,我们通常会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首先,财物的所有者或者持有者由于疏漏大意,导致其在某些特定场景下遗忘了随身携带的物品;
其次,在另一种情况下,财物的所有者或者持有者可能会故意将所持有的财物放置在某个地方,然而由于突发的意外事件,使得他们在短时间内无法回忆起该财物的具体位置,从而未能及时取回。 总的来说,所谓的“遗忘物”,就是指那些并非出于占有人的主观意愿,而是在某种特定情境下脱离了占有人控制范围,并且占有人对此毫不知情的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