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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构成什么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以持续威胁他人人身安危为手段的行为,有可能触犯我国法律所定义的寻衅滋事罪名。
寻衅滋事罪主要针对那些无端生事,任意对他人进行暴力攻击、骚扰、损毁、占有公私财产,或者在公共场合恶意哄闹,严重干扰社会秩序的行为加以严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明文规定:凡具有寻衅滋事性质的违法行为,如肆意殴打他人、追逐、阻挠、侮辱、恐吓他人类似情况,且情节恶劣者,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拘役管制。
包括如下行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行索取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恶意哄闹,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对于多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若其情节恶劣,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所述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条件,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然而,最终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结合威胁的方式、程度、产生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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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1: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