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庇罪管辖权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庇护罪之审理权限通常由犯罪发生地之该地人民法院享有。
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能适宜案件处理,则可交由被告居住地之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所谓犯罪地,涵盖了犯罪行为实施地及预备地、起始地、经过地、终结地等与犯罪行为相关的各个地点; 而犯罪结果地,则是指犯罪对象遭受侵害的地区、犯罪所得实际获取的地方、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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