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该怎么定罪量刑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第三方提供赌博空间或场所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是一个法律名词,是指行为人以盈利为目的,召集众人参与赌博活动或是长期以此类活动为主要职业从事经营,展现出一种直接的犯罪行为。 而向他人提供赌博场所,则可以视作开设赌场罪的一种延伸表现形式。 在量刑处理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通常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缴纳罚金。 至于何谓“情节严重”,这往往需要考虑到参赌人数、赌资数额、违法所得数额以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多重因素。 举例来说,如果所提供的赌博场所规模庞大、参赌人员众多且赌资数额巨大,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情节严重。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会因案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这需要由司法机构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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