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回扣主动退还会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事方在商业活动中非法收取回扣并主动退回,此举虽有望减轻其所面临的法定刑罚程度,然而却未必能彻底豁免其承担的刑事责任。
在涉及此类犯罪的司法实践中,此类行为极有可能被定性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然而,倘若涉案方能够积极主动地将不当得利返还,这无疑将被视为一种有助于减轻刑责的有利因素。 原因在于,这种主动退款的行为往往体现出犯罪者具有良好的悔过之意,其主观恶意相对于未退款者而言相对较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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