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赃物是否有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未获悉事实真相的前提下接收赃物是否构成犯罪这一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通常而言,若接收赃物之人确实对所接收到的物品一无所知,并且以合理的价格和常规的交易方式进行收购,其主观上并无任何犯罪意图,那么他可能并不涉及到犯罪行为。 然而,倘若收购价格显著低于市场行情,或者收购方式与正常交易惯例相悖离,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明知是赃物而为之,进而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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