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赌场提供资金是什么罪案子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赌场提供资金的行为有可能被视为涉及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主体。
开设赌场罪通常是指以赚钱牟取非法利益为主要目的,纠集众人参与赌博或把赌博作为自己的职业来进行的行为。 如果为赌场提供资金的行为在本质上明晰地理解到这笔款项将会运用于赌场的日常运营之中,并且从实际效果来看,确实对赌场的开设与正常运转起到了实质性的援助和支持作用,那么参与者理应担当起对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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