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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代理的种类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辩护业务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大类别:1.在公共诉曲案中的被害方代理:自相关罪行的案件开始移交司法机关展开审查起诉之刻,被害者本人、其法定代表或相关亲属便有权力申请委任诉讼代理人。
2.在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一方代理:在所有自诉类刑事案件中,自诉行为人本身及其法定代表者,均拥有随时申请委任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3.对包含民事诉讼在内的各类诉讼当事人的代理:在包含民事诉讼在内的各类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一方与其法定代表者,均具备随时申请委任诉讼代理人的资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诉讼代理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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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12: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