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贷金额以及立案标准是什么法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确规定,欺诈性地获取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票据承兑权、信用证、保函等服务,给相关银行或金融机构带来了严重的损害或其他严重犯罪表现在身,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可能会被判处罚款;
而如果给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带来极其重大的损失或者涉及到其他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对于那些身为企业而犯有此项罪行的团体来说,应对他们进行罚款处理,同时也应对他们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同等程度的处罚。 在立案标准方面,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应当对此提起诉讼并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诈骗手段之下获得的贷款数额达到了一百万元以上; 其次,利用欺诈手段获取贷款后,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以上; 再次,虽然没有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是多次使用欺诈手段获取贷款; 最后,其他任何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带来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犯罪表现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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