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大算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寻衅滋事罪乃是一种为了满足个人欲望和乐趣,或者出于其他不良动机而无视社会安宁和公序良俗,肆意挑起事端、随意殴打、骚扰他人,甚至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或者在公共场所引起纷乱,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之行为的概括性称谓。
若要达到构成寻衅滋事罪之标准,通常需要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达到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 举例而言,多次实施肆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行为,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便可被视为情节恶劣; 若其强制索取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价值超过人民币两千元且实施次数多达数次,亦可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此外,在公共场所引发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同样可以被视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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