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在判决前可否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危险驾驶罪案件审判之前,被告可能会面临警方的逮捕令。
对于危险驾驶罪这种犯罪行为而言,其通常的情况下犯罪情节并不复杂且较为轻微,大部分罪犯都会选择采取取保候审等非拘禁性的强制手段来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理和监管。 然而,当被告人存在诸如想要自杀或逃跑、试图销毁证据或者证据伪造、串供、干扰证人证言、威胁或报复被害人、举报者以及控告者等严重违法行为时,他们就有可能被警方依法逮捕并送入监狱等待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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