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不起诉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规,非法拘禁罪得以不起诉处理的情况往往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危险程度不大,不能视为是犯罪行为,举例来说,如果拘禁时间极其短暂并且未引发任何严重恶果; 其次,如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倘若法定最高处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经过五年后便无需再进行追诉; 再次,如果该犯罪行为得到了特赦令的豁免,从而免除了其应受的刑罚; 此外,如果该犯罪行为属于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类型,但并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也可能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 另外,还有其他法律条款规定某些特定情形下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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