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政府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欺诈政府行为,确实可以判定为敲诈勒索罪之构成。
所谓敲诈勒索罪,即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对被害人施以恐吓、威胁或要挟等方式,进而非法定程序地侵吞被害者私人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执行者,其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亦应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因此,若有人试图借助威胁、要挟等手段从政府牟取钱财,那么该行为实质上等同于对普通民众进行的敲诈勒索,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