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检察院不起诉有什么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盗窃罪案件,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的具体情形通常有如下六种情况需要注意:
1.犯罪行为情节相对而言较为轻微,且社会危害程度较低,不构成犯罪的。 如仅涉及少量财物的盗窃行为,并未导致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 2.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比如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应处以最低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但在五年之后,便不再对其进行追诉。 3.根据国家特赦令,被免除了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 4.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类型,但受害人并未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故去世的。 6.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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