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作为自诉案件之一,通常由我国各级人民法院直接予以受理。
该项罪名是指行为人为实现其非法独占他人财产的意图,不惜违背道德与法律规范,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被遗忘物品或埋藏物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又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的恶劣行径。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受害方需自行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并通过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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