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怎么认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赌场罪,即是以获得经济利益为主要动机,聚集众多人员进行赌博活动或者将赌博作为日常经营活动的行为。
在确定是否构成赌场罪时,通常需从以下几大关键要素入手: 首先,观察犯罪行为涉及到的场所类型以及其连续运作时间长短,以此来判断该场所是否作为赌博活动的常规地点存在; 其次,关注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组织、有计划地吸引赌徒进入赌场参与活动,同时也要衡量其所组织的规模之庞大与否; 最后,需要审视犯罪分子的行为是否带有明显的盈利意图,即是否将获取经济收益视为其主要的犯罪动机。 此外,还应考察犯罪分子对于赌博活动的掌控力度,包括对赌博方式、游戏规则、抽成比例等方面的实际影响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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