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积极退赃是指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文章中所提及的“积极退赃”,这个概念通常用来描述那些在接受司法机构调查之前就主动采取行动,自愿交出从盗窃行为中获得的所有财务甚至主动在上缴给司法机构的这一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判断盗窃罪的恶意及深远影响时,积极退赃的行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积极退赃的做法不仅能明确展现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内心对他们的罪行有所愧疚和觉悟,更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由于他们的行为所导致的社会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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