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是不纯正的身份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并非纯粹的身份犯类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占罪主要是指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目的,擅自将他人委托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标准后仍拒绝返还该物品的行为。 在此类犯罪案件中,并不要求犯罪主体具备特殊的身份地位,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即可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