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50万追诉时效过了就无罪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受贿罪案件而言,涉案金额达到五十万的情况下,若追诉时效已过,则不能一概而论地视为罪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所谓“追诉时效”,主要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用以制约犯罪分子应当及时履行其相关刑事责任的时间段。 在这一时效期内,司法机关依法享有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权力; 若超过这一时间范围,则不再有权对其展开刑事追究。 当然,如有必要对刚超过追诉时限的案件进行再次审查和起诉的,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批准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