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挪用资金一般不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企业合作伙伴涉嫌挪用金额相对较小时,并未达致法定的立案标准,在一般的情况下,案件或许无法予以正式立案处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与合作伙伴挪用资金相关的涉案金额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但其行为仍有可能对企业运营产生潜在风险。 在此种情况下,能否立案处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此外,倘若合作伙伴挪用资金的行为具备充分的合理性,且能在第一时间内将所挪用款项如数归还,同时并未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那么此类情况也可能不被视为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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