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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占罪由哪起诉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侵占犯罪,作为一种特别类型的刑事案件,必须遵循“原告自愿”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在被害人向人民法院主动提出指控后,才有可能启动对该案的司法程序。
这里所说的“原告自愿”,主要是指“被害人告诉原则”,即只有当被害人亲自或委托他人(如其监护人)以合法方式向上诉机构提出控告时,才能启动司法程序。
然而,如果被害人由于受到强制或恐吓等因素而无法行使告知权,那么,人民检察院以及被害人的近亲家属也有权代为提出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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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2:3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