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朋友之间是否构成猥亵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异性朋友间的交往并非自然而然地能够豁免构成猥亵罪的可能性。
猥亵罪特指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他人进行不当性行为或者侮辱女性的违法行为。 显而易见,即便双方处于亲近的伴侣关系之中,若有一方欲行违背对方意愿之举,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导致对方无法抵抗、不敢抵抗乃至无法知晓自己是否该抵抗的方式,实施不当性行为,则仍有可能触犯猥亵罪法条。 比如,假如男性在女方明确表达反对态度的前提下,仍然强行对其进行不适当的身体接触,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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