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属于涉嫌开设赌场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设赌场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纠集众人进行赌博或以此为业设立定期的、稳定的赌博场所的犯罪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以下几种情况常常被视为开设赌场罪的可疑行为: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行为; 2.建立赌博网站并将其提供给他人用于组织赌博的行为; 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人并接受投注的行为; 4.参与赌场的经营管理并通过分成方式获取利益的行为; 5.设置具备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的方式向他人支付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从而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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