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
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问题 | 定作人 |
分类 | |
解答 |
![]() 定作人的权利1. 按照合同的约定验收工作成果的权利 2. 对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时,有请求对方修理、重做或赔偿损失的权利 3. 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 定作人的义务1. 按合同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 2. 及时答复承揽人关于承揽工作的问题的义务;若未及时答复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 3. 依照承揽工作的性质应当协助的,有协助承揽人的义务 4. 依约定给付报酬的义务:承揽工作部分完成的,也应当给付相应的报酬 5. 损害赔偿义务:因解除合同、中途变更要求或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7. 按约定收取工作成果的义务:受领迟延的,应承担工作成果损毁、灭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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