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互殴都可以认定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斗殴事件是否皆应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这一问题存在争议。
寻衅滋事罪是一种针对肆意挑衅、随意殴打他人、骚扰他人生活,或是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亦或是在公共场所恣意喧哗、引发争执,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恶劣行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特定的情况下,斗殴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比如,当双方均在公共场所无缘无故地引发纷争,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时,便可能会被视为寻衅滋事罪。 但是,若斗殴事件源于某种原因,并且并未对社会秩序产生严重影响,那么通常情况下,该行为将不会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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