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不起诉的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中,可能会采取不起诉措施的情况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这些因素:
第一,若犯罪行为的轻重程度较小,例如,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仅仅略微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追诉范围,且并未引起任何形式的交通意外事故地发生,犯罪嫌疑人事先能够积极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且有良好的认罪态度等等。 第二,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事实真相,或者主动投案自首,甚至还能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或协助,那么他们就具备了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 第三,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初次触犯法律,或者是偶然性的犯罪行为,同时又能够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且有良好的悔过表现,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那么也有可能被免于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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