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六千块钱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即盗用、挪用或窃取他人所有之财物、遗忘物或掩埋物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其主要特征在于非法获取并拒不归还所占有的他人财产,且此种行为导致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法定的“数额较大”标准。
在特定条件下,被侵占金额为六千元人民币时,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审判经验,可以判定其构成侵占罪行,并因此面临相应程度的刑事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刑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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