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提供结算服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开设赌场罪中,向赌场提供结算服务被视为共同犯罪行为之一。
这种服务对于赌场的顺利运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加剧了赌博活动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性。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我们将结合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共犯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所承担的具体角色、涉案金额、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和评估。 通常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相关人员将会受到应有的刑事追责问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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