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判刑一年后复刑的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盗窃罪案件中,罪犯在服刑一年之后重新被判处刑罚的原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且经过调查证实无误的情况下,譬如在服刑过程中,又被查出其在过去曾实施过尚未被追究责任的盗窃犯罪行为;
其次是原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存在偏差,或者在适用法律上出现错误,从而导致对罪犯的量刑明显偏轻,在经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之后,有可能会对其刑期进行相应的加重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