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犯罪,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不法行为,该类行为主要包括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等多种形式。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认定,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分析,具体如下所述:首先,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往往是故意为之,其目的可能是为了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 其次,客观行为表现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例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者;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 强行索取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者; 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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