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门要账算不算敲诈勒索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人利用上门讨债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这在社会生活中并不罕见。
然而,当讨债人在行使权利过程中越过法律规定的界限时,例如采取威逼、恫吓等不当手段强迫借款人交出现金数额远超其所负担的债务,或采用其他非法途径获取财务,那么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敲诈勒索罪。 因此,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关键在于讨债人的主观意图以及其实际行动。 若讨债人在主观上存在着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恶意,并且在客观上实施了诸如威胁、要挟等足以令受害者感到恐惧并被迫交付财物的行为,那么这样的情况便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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