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诱属于猥亵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仅凭利诱一种手段并不足以构成猥亵犯罪。
而猥亵罪,则指的是以暴力、胁迫或是其他形式的强力手段对他人进行强制性猥亵或侮辱女性的行为。 若有人企图借助利益的诱惑引导他人施行某种行为,且该行为存在潜在的猥亵风险,我们就需要深入探讨其所作所为的性质以及将导致的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若经过利益诱导处理后,达到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严重侮辱妇女的地步,那么便有可能触犯了猥亵罪的相关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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