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罪的犯罪主体属于一般主体范畴,即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均可入罪。
其所侵犯的法益即是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身体健康以及重大的公私财产安全问题。 而本罪的主要行为类型则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出于追逐竞驶意图,情节特别恶劣者; 其次,酗酒后依然执意驾驶机动车者; 再者,负有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职责之人,严重超越额定乘员载客比例,或者严重突破规定时速行驶者; 最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冒险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实质威胁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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